长期以来,为获得核销贷款呆账的凭据,商业银行在明知通过诉讼也难以追偿债务的情况下,还是会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来获得法院的终本裁定,这既耗费金融机构大量财力、物力、人力,也挤占司法资源。为降低商业银行获得核销凭据的时间和经济成本,助推金融机构及时化解不良债务,陕西法院试点推行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为首批4个试点单位之一。
该制度推行后,针对两人以下自然人借款人、标的额30万元以下无担保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及信用卡纠纷,商业银行可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经查询得知借款人已经因其他案件无财产可执行而被终结执行的,可以直接向金融机构开具核销预查证明并附相应终本裁定。金融机构可凭该证明进行不良资产处置,不必再进入诉讼程序。
“以前从提起诉讼到拿到终本裁定,往往需要几个月甚至一年的时间,但现在,几天就能搞定。”10月21日,杨春江告诉记者,对金融机构来说,时间就是效益,如果某一处程序耽搁时间,整个链条上的环节都会受到影响。
曾有一笔22.7万元的信用卡欠款,在上海浦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友谊东路支行的账面上“躺”了3年。“追又追不回来,核销更是耗时耗力,一直卡着。”杨春江说,这次凭碑林区人民法院的证明,这笔呆账终于被成功核销,银行便能释放出此前被这笔呆账占用的资金、人力等资源,重新将其投入更有盈利潜力的项目。
制度的创新,为金融机构带来了看得见的便利,也让人民法院对金融机构合法权益的保障更加有力,司法护航金融安全有了更明显的成效。
碑林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张勇介绍,该院成为试点后,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制度推行方案,在认真听取辖区金融机构、律师事务所对试点工作的意见建议后,结合工作实际制定了《西安市碑林区人民法院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实施办法(试行)》。据统计,3月至10月中旬,碑林区人民法院累计出具2053份核销预查证明,涉诉讼案件802件、执行案件1251件,涉案标的共计10447.58万元。
“呆账核销并不意味着债权债务被消灭,也不代表金融机构放弃债务追索权,债务人的还款义务更不会因此被免除。一旦发现债务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法院将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启动恢复执行程序或受理相关案件。”碑林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马军说。
为进一步优化金融营商环境,今年5月,碑林区人民法院创新设立金融纠纷调解工作站,让金融纠纷前端化解与金融不良债权核销预查证明制度有效互补。调解工作站运行以来,已有260件金融纠纷达成调解方案,1081件金融纠纷当事双方具有调解意向。